您好,欢迎访问乐刷POS官网!

全国咨询热线

18200542246

pos机刷卡套现判刑案例分析

发布时间:2022-12-04 01:47:25浏览次数:

立乐刷POS机某机构拖欠分润被起诉!法院赔偿29万!近日,根据法院判决文书显示,西安某机构因拖欠下级分润被一纸告上法院。案件过程如下

pos机刷卡套现判刑案例分析(图1)

事实与理由:2017年11月30日,原被告与第一被告签订《嘉联补充支付协议》,约定被告向原告提供嘉联的POS移动pos机,第一被告按照第二被告嘉联支付的总额向原告支付信用卡份额,两被告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向原告支付信用卡份额,共计313061.55元。原告多次询问被告未果。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,兹依照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,向你院提出上诉,望判决如其所请。

原告Xi安陆琴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起诉讼。请求你院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利润313061.55元;2.本案诉讼费、保全费、担保费等费用由两被告负担。

被告Xi安新浦融付通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辩称,被申请人陆琴公司不是本案原告的主体,法院应当驳回起诉。被申请人要求全部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,应予驳回。

被告嘉联支付有限公司辩称,被申请人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,请求人民法院驳回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。被申请人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授予支付业务许可证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的专业第三方支付机构。被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合作关系,被申请人不是《嘉联支付补充协议》的电签方。

经审理查明,2018年3月30日,甲方被告普融公司与乙方原告签订《嘉联支付补充协议》,约定双方就移动支付及扣款费率达成如下补充协议,本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1月30日。《补充协议》第一条约定,嘉联立刷910S,基准费率为0.54%+1,终端建议签约费率为0.69%+3。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,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。合同逾期,需要续签,合同时间内利润分配正常。合同期满后3个月内没有进口零部件,视为放弃合作,暂停利润分配。《补充协议》附注6说明利润分成长期有效。如未评估激活金额,原告法定代表人冯在乙方签字盖章,原告提交的支付补充协议加盖原告公章。

2019年4月利润分成金额18410.2元,5月利润分成金额19911.7元,6月利润分成金额17366.5元,合计55688.4元。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,利润总额为294,059.76元。

本案案外人Xi安毛玉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代被告普荣公司向原告支付了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的910S利润分成费。(有原始资料赔偿,无原始资料临时支持,嘉联支付不承担责任)

上述事实包括双方提交的《嘉联支付补充协议》、结算清单及光盘、银行交易明细、微信聊天记录、法庭笔录等证据,经法庭质证,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。

本院认为,关于原告资质问题,在支付补充协议的第一页,乙方称其为原告,冯为原告的法定代表人。他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盖章的行为是他在履行职责,他自己也说是代表原告在补充协议上签字。此后,原告在补充协议上的公章也是对冯行为的追认。

关于如何理解《补充协议》第三条及《补充协议》附注6的问题,首先,“来料件”双方均认可原告继续从被告普荣公司购买嘉联立刷910SPOS机,双方均认可原告在2019年4月至6月期间无来料件,但原告主张被告未发货,被告不予认可 且无论“来料件”是谁,根据《补充协议》第三条规定,合同有效期后3个月内未进口货物的,视为放弃合作,只暂停配送货物,不扣发,与《补充协议》附注6规定的配送货物长期有效并不矛盾。 嘉联刷代理的推广包括POS机具的导入、激活和配送,商品配送是交易流水的提成。因此,只要原告按照约定进口商品,并激活交易流水的使用,无论是否在合作期内,被告普荣公司都应当按照约定向原告支付。

关于应向原告支付多少利润分成费的问题,被告普荣公司认可其应支付原告2019年4月至6月的利润分成费55688.4元,认可原告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产生的利润分成费238371.36元。原告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的利润分成费应由被告普荣公司支付。至于原告在2021年4月至6月三个月期间产生的利润分成费用,原告只提供了三台表格打印机,并表示表格中的信用卡金额和费率均来源于系统。但被告不认可,原告也没有提供承运原件进行核实。法院无法知道信用卡的金额和费率是否来自系统。因此,法院依法对原告在此期间的利润分成费用不予支持。故被告普荣公司应支付原告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的利润分配款共计294059.76元。

关于原告要求被告嘉联支付连带利润的请求,原告的请求没有合同及法律依据,本院依法不予支持,最终作出了文首的判决。被告Xi新浦融付通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(机构)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Xi陆琴通信工程有限公司(下属代理商)支付利润294059.76元。

在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,下级代理人与机构有合同,所以可以让法院取信,最终获得29W的利润!同时需要强调的是,下级代理商要求嘉联支付利润的联合支付,因为没有合同,不会得到支持!

同时也提醒各位代理商!必须有支付合同。合同=证据。万一代理不好,合同是你最后的保证!

4372 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

(pos机刷卡套现判刑案例分析)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,本站内容仅作为做为展示,更多关于乐刷POS机的内容请关注我们,详情请咨询站内客服:yupos8。